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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获得胜诉!
时间:2017-02-21 12:53:46 作者:超跃律师 浏览数:
2008年12月15日,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我所”)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五粮液公司”)签订了关于“五粮液公司和兰州名扬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、甘肃名扬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、四川名扬天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的委托代理合同。我所指派律师全力处理本案,最高人民法院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受理再审,最终依法下达判决(2009民提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),支持了五粮液公司的再审请求,判决五粮液公司不承担责任,依法获得全面胜诉。之后,我所代理律师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五粮液提出执行回转请求,并依法追加了被执行人甘肃亚盛实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等为执行回转案件被执行人,并撰写了多份材料向甘肃省各级部门进行反映。2017年2月20日得知,甘肃亚盛实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粮液公司成功和解结案,并收回巨额款项。本案再一次证明,长达十年的抗战,最终验证了法律的公平,公正,我所律师团队坚韧不拔的精神,专业,专注成就超跃,当事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