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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务所与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
时间:2011-12-07 17:00:00 作者: 浏览数:
本所讯 2011年8月8日,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与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约,将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投资并购中小水电项目全过程法侓服务框架协议。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党委书记付兴友和超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亲临签约现场,双方签署了1年全过程法侓服务框架协议。据悉,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16日在成都注册成立,注册资金25.5亿元,现有员工1500余人。公司的使命是以大渡河上已建成的龚嘴、铜街子电站为“母体”,对大渡河流域水电资源实施全面开发,为四川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。公司股东分别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(21%)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69%)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10%)。公司目前下辖: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(1320兆瓦),国电大渡河公司流域检修安装分公司,国电大渡河公司瀑布沟水电站(3600兆瓦)建设分公司,深溪沟、大岗山、猴子岩、金川、巴底等水电站建设分公司筹备处。
公司的使命就是以大渡河上已建成的龚嘴、铜街子水电站为母体,对大渡河干流水电资源实施“流域、梯级、有序、综合”开发,为四川经济发展和西电东送提供保障。四川大金源实业有限公司,四川龚嘴电力实业总公司。形成了电力生产、流域开发、综合发展“三线并进”的发展格局。在国家有关部委、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,全体员工竭诚努力,开拓创新,公司营业收入和经济效益连年增长,企业形象和社会地位显著提升,连续3年成为四川省工业企业最大规模50强和最佳经济效益10强企业。公司获得“国电特级奖状”,公司党委获得“国电一级红旗奖状”和国务院国资委“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。